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是2011年经司法部核名、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民事纠纷、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工伤、知产等诉讼和非诉业务,2012年成为山东政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办公地点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七纬十二银座中心4号楼601室,经十路、经七路、纬十二路三条城市大动脉在此交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占尽地利之优。精致舒适的办公环境,现代多维的信息资讯技术,确保为统河律师所的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目前执业律师18人,实习律师4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4人、双学历3人、大学副教授1人,3人有国外学习经历,1人被聘为法学院客座教授。律师事务所主任和支部书记原均是军队律师、正团级转业干部。所里中共党员6人,其中3人来自于军队。
统河律师事务所在发展方向上坚持聚集人才,内修素质,外树形象,与时俱进,不断总结执业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吸收法律最前沿的知识、信息和理念,关注法律政策、经济的最新动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意识,促进法律理论造诣深厚的学院派律师和各个业务领域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律师相互溶合,使集体的智慧得以充分发挥,保障律师事务所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期间2人进入了法官队伍,1人考取博士研究生,2人公派出国学习,多篇业务论文省市获奖,杨统河主任被山东政法学院聘为客座教授。
统河律师所成立三年多的时间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千余起,发展槐荫区西客站建设指挥部、山东省江苏商会、山东平安建设集团和济南军区空军航修厂、军修厂、四站厂等政府、部队、企事业的法律顾问单位三十余家均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2012年山东省律师协会推选杨统河主任为山东律师讲师团成员。槐荫区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杨统河律师被选为进军营普法讲课首席律师。2013年槐荫区政府法律全覆盖工作,在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召开法律进社区研讨会。2013年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槐荫区优秀律师事务所,杨统河主任、张羽晓博士合撰的论文《静渊以有谋,疏通而知事》获济南市优秀律师论文一等奖。2014年杨统河主任受山东省律师协会推荐参加华东律师论坛,并在论坛上宣讲了论文《律师,就是法律河道的清於工》,获第十二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必将为律师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统河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将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七纬十二银座中心(和谐广场)4号楼602室。